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
第1508号
根据《兽药管理条例》和《兽药注册办法》规定,经审查,批准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等3家单位申报的盐酸沃尼妙林原料等3种兽药产品为新兽药,现核发《新兽药注册证书》,并发布产品试行规程、质量标准、标签和说明书,自发布之日起执行。
特此公告。
附件:1.新兽药注册目录
2.试行规程
3.质量标准
4.标签和说明书
二〇一〇年十二月十五日
附件:
新兽药注册目录
新兽药名称 | 研制单位 | 类别 | 证书号 | 备注 |
盐酸沃尼妙林原料 |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 司 | 二类 | (2010) 新兽药 证字44 号 | 注册 |
盐酸沃尼妙林预混剂 (100g:10g) |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 司 | 二类 | (2010) 新兽药 证字45 号 | 注册 |
猪伪狂犬病病毒gE 蛋白ELISA抗体检 测试剂盒 | 华中农业大学、武汉科前 动物生物制品有限责任公司 | 三类 | (2010) 新兽药 证字46 号 | 注册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