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
第1916号
根据《兽药管理条例》和《兽药注册办法》规定,经审查,批准北京生泰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4家公司申报的柴胡口服液为新兽药,现核发《新兽药注册证书》,并发布产品质量标准、说明书和标签,自发布之日起执行。
批准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等2家公司申报的口蹄疫O型、亚洲1型二价灭活疫苗(OS株+JSL株)变更注册,并发布修订后的产品试行规程、质量标准、说明书和标签,自发布之日起执行。
特此公告。
附件:1.新兽药注册目录
2.制造及检验试行规程
3.质量标准、说明书和标签
农业部
2013年3月28日
附件1
新兽药注册目录
新兽药名称 | 研制单位 | 类别 | 新兽药注册证书号 | 备注 |
柴胡口服液 | 北京生泰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,爱迪森(北京)生物科技有限公司、北京普尔路威达兽药有限公司、北京华夏本草中药科技有限公司 | 三类 | (2013)新兽药证字18号 | 注册 |
口蹄疫O型、亚洲1型二价灭活疫苗(OS株+JSL株) | 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、乾元浩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| 三类 | (2007)新兽药证字35号 | 变更注册:生产工艺由细胞转瓶培养变更为无血清培养基悬浮培养 |